【文字解读】解读《关于规范滁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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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有效落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相关条款、《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通知》(皖震发防〔2021〕34号)的相关规定,地震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滁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依据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相关条款,为落实安徽省地震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通知》(皖震发防〔2021〕34号),“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五、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和“六、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检查,市地震局起草该方案。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执法检查依据检查人员及方式检查对象检查时间主要检查内容、检查要求5个部分。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和时间。明确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工程优先重点检查。明确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监督检查按照“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的原则,贯穿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

    二是提出重点检查内容。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工程、地震区评、设防类别等方面,提出了8项重点检查内容是否符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和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是否按照中国局标准文件进行抗震设防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是否按照高于当地房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重大工程是否按要求规范开展地震安评和备案区评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按照地震区评成果报告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涉及抗震设防要求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是否影响地震监测设备和监测环境等。

    三是规范检查流程明确要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监督检查应当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

    检查前应履行事前告知义务,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通知文书,告知有关检查主要内容和检查要求;

    检查期间,应对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的抗震参数关键信息进行拍照留存,应收集工程项目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和结构计算书电子版,并对执法现场留有影像记录,现场填写执法文书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参建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等;

    检查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收集的图纸、计算书等资料连同执法文书、现场照片报市局备案,并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部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滁州市地震局

    联系方式:0550-3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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