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震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8-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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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地震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滁州市地震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防震减灾事业“走在前列,争当标杆”的发展目标,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化规范化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强优势、补短板,以更大力度抓好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健全防震减灾服务体系,促进法治化服务提质增效

    1.深化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按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及时公布本部门实施清单(2023年版)和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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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设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库,积极对接市政务公开办、市司法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实现现行有效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统一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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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设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将《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纳入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体系,完善宣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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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立足地震政务服务事项,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法治化建设,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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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聚焦重大决策行为,持续增强依法决策能力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晰审查流程和标准,落实上级关于合法性审查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有件必备、应审必审,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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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依法决策“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规范化管理,落实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工作,推进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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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年度法律顾问合同续约,组织其参与合法性审查、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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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严明公正规范执法,提高震灾防治水平

    8.推进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融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发挥防震减灾与抗震救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效用,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执法监管等工作领域与应急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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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全省防震减灾专门法律知识考核和全市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年内本部门新增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指导各县(市、区)地震部门新增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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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工程类别覆盖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生命线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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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权力运行效能

    11.加快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落实“数字滁州”建设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滁州市“智慧防震减灾”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抓好数据资源协调、项目进度调度、技术研发指导和全过程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数字化水平,推进探索国家级科普场馆“云展馆”建设。做好滁州市智慧地震信息发布系统运维,有效衔接滁州市“智慧防震减灾”服务平台,打通数据链路,实现震情信息共享互通。开展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年度数据库更新,并运用该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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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认真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各版块、各栏目的内容更新和自查纠错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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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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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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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知法守法基石

    15.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法治必修课,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鼓励通过网络论坛、“学习强国”APP和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等方式开展自学。年内召开1次全市地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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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配合市司法局研究制定《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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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巩固滁州市在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取得的成果,积极参与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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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主动对接长三角,对标学习沪苏浙,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交流,提高防震减灾法治化水平。落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政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探索长三角行政执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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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依托局机关办公场所、市地震台、地震政务服务窗口和全市各类地震科普馆,积极构建普法阵地网络,结合“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七进”和文明创建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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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注重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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