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2021年防震减灾
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震部门,市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经研究,现将《滁州市2021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滁州市2021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地震局
2021年2月2日
滁州市2021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地震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的疫情防控的形势,为做好2021年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及组织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的系列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科普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防震减灾科普创新与科普信息化相结合、常态科普与应急期科普相结合、科普成果转化与科普产业发展相结合、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与繁荣防震减灾先进文化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切实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我市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科普。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滁州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部署,全面推进我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科普。坚持在传统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大幅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宣教的效果和传播水平,扩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参与面和受众面,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内容创作、宣传方式、传播手段、评估体系的全方位创新。
(三)协同科普。坚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协力、协同发展,主动会同宣传、教育、应急、科技、科协、文旅等部门,广泛动员学校、企业、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形成政府、社会合力推进防震减灾“大科普”局面。
(四)精准科普。进一步强化地震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研发制作适应不同受众群体和符合不同媒体传播的防震减灾科普作品。通过开展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教育,逐步使公众理性认知地震灾害和震前防御对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的重要意义。
(五)全面科普。坚持全面发展、均等发展、普惠发展,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传播体系,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战略,针对城市、农村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通过制作农村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新农村地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传播方式,努力实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全覆盖、无盲区,达到防震减灾科普成果全民共享的效果。
三、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好“5•12”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的系列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是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市地震部门应积极围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主题,制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以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网络知识竞赛等线上为主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1、适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各地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机关干部、部队官兵、企业职工等有关人员参观各类地震科普馆,联合开展网络直播、线上云科普展览活动。利用地震科普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台站等,举办线上为主的直播讲座、虚拟观展、互动体验等,有条件的可适度、有序向社会公众开放。
2、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要积极动员本地区的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地震科普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引导其科学组织、示范带动、主动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要发挥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宏观观测员和地震灾情速报信息员的引领带头作用,每年组织2次及以上地震现场工作队应急演练、现场宣传、视频播放、专家讲座等活动。
3、认真制作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作品。
各地要组织力量创作发布文章、图书、视频、APP、小程序、游戏、挂图、折页、图解等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产品,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集中向社会推送防震减灾科普作品。
(二)加强协作,积极营造社会宣传氛围
各地要加强与宣传、应急、教体、科技、文旅、科协等部门的合作,积极组织做好以线上为主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报道防震减灾工作成果,向社会公众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增强地震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三)以农村为难点,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七进”。要以城市为重点、以农村为难点,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科普宣传工作。工作中,要将农村地震风险防范与乡村振兴任务结合起来,推进农村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的建设;要以 “三下乡”和农村庙会等为载体,主动送地震科普读物、科普展品进入农家书屋和农村科普e站,走进乡村大舞台,推进农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村入户”。
(四)实施“互联网+地震科普”,推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信息化。充分利用滁州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的“互联网+地震科普”公共服务体系,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和科普内容。各地要建立完善的线上和线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体系,实现防震减灾科普的信息汇聚、精准推送和应用服务。
(五)着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着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一县多馆”的建设工作。要充分依托有条件的场所,再建设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积极推动当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科技馆、地质博物馆、主题公园、农村科普e站等,增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内容、地震灾害体验专区等,增加防震减灾科普服务功能。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科普活动。要适应新时代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加大科普产品创作力度,支持科研人员、青少年和群众性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的创作,推动科普展品、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玩具、科普游戏、科普旅游等防震减灾科普产业的发展,打造我市优质地震科普品牌。
(七)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人才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加大对防震减灾科普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发挥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的“传、帮、带”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人才储备、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队伍的科普能力。
(八)组织参加全省、全国地震科普大会的系列活动。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地震局每年将继续召开全国、全省地震科普大会,并计划组织开展全国、全省防震减灾知识大赛、科普讲解大赛、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地震科普展览、科普论文征集等系列活动。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和科普专兼职人员、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展示滁州地震科普成果和滁州地震科普人的风采。
(九)加强与防震减灾法制宣传的融合。各地要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地震科普宣传相结合,做到依法科普、科普依法,以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贯穿地震科普宣传工作的始终。要加大对新修订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与法制建设的融合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1月—2月:
1、拟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滁州市2021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滁震〔2021〕3号)。
2、市地震局、市教体局、市科协联合下发《关于举办第一届“滁州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二)3月:
1、组织开展第一届滁州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
2、市、县(市、区)组织社会力量创作防震减灾科普作品。(3-9月份完成)
(三)4月:
1、从第一届滁州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中挑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
2、适时选择一个省级或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组队参加全省、全国防震减灾知识大赛。
3、市地震、教体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暨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四)4月—6月:
1、组织参加滁州市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安排的时间确定)
2、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创建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3、市地震、教育、科协部门统一组织对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验收、考核和命名。
(五)3月—12月:
1、充分利用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旅游景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农家书屋、农村科普e站等平台增设防震减灾科普功能。(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七进”活动。)
2、利用党校干部培训班,面向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宣传防震减灾工作。(4-5月份完成)
3、市及县(市、区)开展线上科普知识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图像、电台里有声音、网站上有内容”。(4-5月份完成)
4、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5月初完成)
5、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服务效果等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估。(9月份完成)
(六)7-8月:
1、建立调整市、县(市、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队伍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7月份完成)
2、开展对防震减灾宣传队伍的培训。(8月份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和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谋划,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宣传方案,结合宣传主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在严格落实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三)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市抗震技术服务中要加强对2021年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计划落实的督导、指导工作,确保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区)地震部门将本单位“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重点活动备案表(附件1)、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图片、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媒体报道情况(附件2)〕,务必分别于4月26日、4月30日和5月20日前报送市地震局。
联系人:武长青,0550-3064010,18900507759。
附件:
1、××县(市、区)防灾减灾日宣传重点活动备案表
2、××县(市、区)防灾减灾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附件1
XX县(市、区)防灾减灾日宣传重点活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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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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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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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线上活动 £线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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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网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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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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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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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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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市、区)防灾减灾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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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震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