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地震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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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滁州市地震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地震台、市抗震设防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滁州市地震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滁州市地震局

    2020年5月29日


    滁州市地震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滁州市地震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规范法治行为为主线,扎实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依法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提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要求,着力提高地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依据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新修订《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抓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监管与备案管理,依法提高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型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切实把好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关口。

    (二)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协助政府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评估,变企业市场主体行为为政府主动服务行为,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持续提高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扎实推进滁城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实施,依法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监督,推进农村抗震保安工作,切实加强地震灾害源头防治与风险防控。按照“大应急”管理要求,突出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地震现场工作队实战能力,扎实做好地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滁州市地震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案》,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和备案管理,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和优化“四最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司法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台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时将与当前法律规定、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五)及时修订完善权责清单。按照协同构建“全省一单”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我局10项权责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及1项中介服务事项的权力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等清单要素,做好网上公示,确保权力运行依法合规。

    (六)加强法治工作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相关信息的总结报送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工作举措、工作进展、主要成效等重点内容,通过工作动态、情况专报、调研报告等形式,每月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面真实反映我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动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扎实履行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程序,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备、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决策水平,保证决策质量。

    (八)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价。“滁州市活断层探测”项目、滁州市地震台标准化改造二期工程、地震科普馆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调研,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全面地作出实施效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优化决策,加强管理,确保决策达到预期效果。

    (九)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2020年局法律顾问合同续约工作。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撑作用,组织其深度参与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每年参与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法治宣传或法律法规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次,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促进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十一)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坚持持证上岗。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并予以网上公开,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与执法行为教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

    (十二)抓好执法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局“两微一站”,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权力调整与运行、重大事项实施与进展等工作信息公开透明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突发地震事件信息发布、社会关切回应等重点工作,畅通网络问政渠道助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十三)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依据《滁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做好市地震局行政审批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指导各县(市、区)地震部门或机构依法开展地震行政审批,组织开展1次全市地震系统行政审批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印发评查结果通报,加强问题整改,规范案卷评查材料。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市地震局廉政风险控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内部审计和控制制度,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变更和竣工验收管理。

    (十五)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健全工程建设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督等方式,建立全流程监督链条,加大源头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惩戒力度。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监督和现场“旁站”监管,推动市县联合执法,参与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领域、重点设防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每年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每个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旁站”监管不少于1次,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十六)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权力调整与运行、重大事项实施与进展等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做好社会关切热点回应,增进与民众的交流互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依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十七)制定普法学法计划。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等列入年度重点普法学法内容,制定2020年度法治学习教育计划,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我局普法学法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十八)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业务交流研讨,举办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举办1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开展1次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全局干部职工年人均学法时长不少于40学时,提高学法知法用法水平。

    (十九)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要求,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政务新媒体平台为重要宣传载体,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要求,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队、进公共场所,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积极运用局“两微一站”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一批优质的法治漫画、小故事、短视频等内容,增强法治宣传内容的可读性和传播性,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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