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顺利完成2021年“10+1”开发园区地震安全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18 16:52作者:冯然来源:滁州市地震局阅读:字体【  

    为贯彻落实“标准地”改革和省、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地震局坚持任务导向,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协调部署、招标采购、项目备案、过程监管、成果汇集等关键环节,顺利完成了2021年全市10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和1家市级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抓紧部署推动。及时召开全市地震区评工作推进会,邀请省震害防御中心专家到会指导,召集各开发区园区和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有关负责人交流研讨,并对地震区评重点工作流程、时间进度计划、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齐头并进,抓好招标采购。在充分咨询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地震局主动牵头作为招标采购主体,将市经开区、琅琊区经开区、南谯经开区、定远县经开区(盐化园区)和全椒经开区地震区评工作纳入统一综合招标范围,同时,指导其他开发区采取邀请招标、委托招标等方式同步完成地震区评招标采购工作,提高项目招标采购效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是强化监管,抓牢过程管控。认真执行省地震局关于地震区评项目备案规定,有序完成各开发园区地震区评项目备案工作。压紧压实市县两级地震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灵活运用市县联合执法、重点抽查、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加强区评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先后开展现场监督检查30余次,汇总形成现场核查表11份,确保我市地震区评工作规范开展。针对凤阳县经开区后续新增1平方公里地震区评范围的情况,市地震局及时跟进保障、迅速协调联络,确保新增工作与项目整体进展有序衔接、有机融合。
    四是成果汇交,抓快成果运用。积极对接联系省地震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发改委、各开发园区和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及时将“10+1”开发园区地震区评成果批复交付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并报送市发改委,同时,编制了《滁州市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促进地震区评成果及早投入使用,助力我市“标准地”改革任务顺利推进。